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检测的实验室标准试验条件为:温度(23±2)℃,相对湿度45%~70%。检测前样品及所用器具均应在标准条件下放置至少24h。
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即用玻璃棒将液体组分和固体组分分别搅拌后目测。液体组分应为无杂质、无凝胶的均匀乳液;固体组分应为无杂质、无结块的粉末。
一、固体含量的测定
将聚合物水泥涂料的试样按照生产厂指定的比例混合均匀后,按照GB/T16777-1997第四章A法的规定进行测定。具体测定方法如下。
1、将直径75~80mm、边高8~10mm的培养皿放在干燥箱内于(105±2)℃下干燥30min,取出放入内放有变色硅胶或无水氯化钙的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
2、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样品搅拌均匀后称取约2g的试样(足以保证最后度样的干固量)置于已称量的培养皿中,并使试样均匀地流布于培养皿的底部。然后放入干燥箱内在(105±2)℃的温度下干燥1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然后再将培养皿放入干燥箱内,干燥30min后,再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前后两次称量差不大于0.01g为止(全部称量精确至0.01g)。
3、试验结果计算
(1)固体含量按式(5-1)计算:
X=(m2-m)/(m1-m)×100 (5-1);
式中X--固体含量,%;
m--培养皿质量,g;
m1--干燥前试样和培养皿质量,g;
m2--干燥后试样和培养皿质量,g。
(2)挥发物和不挥发物按式(5-2)和式(5-3)计算:
V=(m3-m4)/m3×100 (5-2);
VN=m4/m3×100 (5-3);
式中V--挥发物含量,%;
VN--不挥发物含量,%;
m3--干燥前试样质量,g;
m4--干燥后试样质量,g。
4、结果评定及试验报告填写内容如下。
试验结果取两次平行试验的平均值,每个试样的试验结果计算精确到1%。
试验报告应写明下列内容:1.试样的类别、名称、批号;2.试验温度;3.试样的固体含量或挥发物和不挥发物含量。
二、干燥时间测定
干燥时间的测定方法如下。
1.将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一段时间后的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样品按生产厂指定的比例分别称取适量液体组分和固体组分,混合后机械搅拌5min,然后按产品要求涂刷于铝板上制备涂膜,不允许有空白。涂料用量为(8±1)g,并记录涂刷结束的时间。铝板规格为50mm×150mm×1mm。
2.干燥时间的测定项目表干时间的测定和实干时间的测定两项。试验条件为温度(23±2)℃,相对湿度为:(50±5)%。
(1)表干时间的测定涂刷于铝板上制备的涂膜,经过若干时间后,距膜面边缘不小于10mm的范围以手指轻触涂膜表面,如感到有些发黏,但已无涂料粘在手指上,即为表干,记下此时时间。
(2)实干时间的测定用单面保险刀片切割涂刷在铝板上制备的涂膜,若底层及膜内均无黏着现象,则可认为实干。记下涂膜达到实干所用的时间,即为实干时间。
3.试验报告应写明下列内容:1试样的名称、类别和批号;2、试样的表干时间;3、试样的实干时间。
三、拉伸性能的测定
拉伸性能的测定包括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其测定方法如下。
1.主要试验器具
(1)拉伸试验机其测量范围为0~500N,拉伸速度为0~500mm/min,标尺最小分度值为1mm。
(2)切片机应使用符合GB/T528规定的哑铃状I型裁刀。
(3)厚度计压重(100±10)g,测量面直径(10±0.1)mm,最小分度值0.01mm。
(4)电热鼓风干燥箱控温精度为±2℃。
(5)紫外线老化箱500W直形高压汞灯,灯管与箱底平行,箱体尺寸为600mm×500mm×800mm。
(6)人工加速气候老化箱光源为4.5~6.5kw管状氙弧灯,样板与光源(中心)距离为250~400mm。
(7)涂膜模具其材料及尺寸如图5-1所示。
2.试样的制备
将在标准条件下放置一段时间后的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样品按照生产厂指定的比例,分别称取适量液体组分和固体组分,混合后机械搅拌5min,倒入涂膜模具中涂覆,注意勿混入气泡。为了方便脱模,模具表面可用硅油或石蜡进行处理。试样在制备时,应分两次或三次涂覆,后道涂覆应在前道涂层实干后进行,在72h之内使试样厚度达到(1.5±0.2)mm。试样脱膜后在标准条件下放置168h,然后放在(50±2)℃干燥箱中处理24h,取出后置于干燥器中,在标准条件下至少放置2h。用切片机将试样切拉伸试验所需试件数量和形状。
3.拉伸性能的测定
包括无处理拉伸性能的测定、热处理后拉伸性能的测定、碱处理后拉伸性能的测定、紫外线处理后拉伸性能的测定等4项。
(1)无处理拉伸性能的测定将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h,然后用直尺在试件上划好两条间距为25mm的平行标线,并用厚度计测出试件标线中间和两端三点的厚度,聚其算术平均值为试件的试验长度部分平均厚度(d);将试件装在拉伸试验机夹具之间,夹具间标距为70mm,以200mm/min的拉伸速度拉伸试件至断裂,记录试件断裂时的最大荷载(F);并量取此时试件标线间距离(L1),精确至0.1mm;测试5个试件,若有试件断裂在标线处,则其试验结果无效,应采用备用件补做。
(2)热处理后拉伸性能的测定按照无处理拉伸性能的测定方法在试件上划好标线,然后将试件平放在釉面砖上,再一起放入电热鼓风干燥箱内;试件与箱壁间距不得少于50mm;试件的中心应与温度计水银球在同一水平位置上;于(80±2)℃下恒温68h后取出,再按照无处理拉伸性能的测定方法进行试验。
(3)碱处理后拉伸性能的测定温度为(23±2)℃时,在GB/T629规定的化学纯0.1%NaOH溶液中,加入氢氧化钙试剂,使之达到饱和状态。在600mL的该溶液之中放入试样,其液面应高出试样表在10mm以上;连续浸泡168h后取出,用水充分冲洗,擦干后放入(50±2)℃的干燥箱中烘6h;取出后冷却至室温,用切片同切成哑铃形试件,再按无处拦伸性能的测定方法进行试验。
(4)紫外线处理后拉伸性能的测定将划好标线的试件平放在釉面砖上,放入紫外线老化箱内。灯管与试件的距离为470~500mm,距试件表面50mm左右的空间温度为(45±2)℃,照射时间250h。取出后冷却至室温,然后按无处理拉伸性能的测定方法进行试验。
4.试验结果的计算
(1)拉伸强度按式(5-4)计算:
P=F/(a×d) (5-4);
式中P--拉伸强度,MPa;
F--试件最大荷载,N;
a--哑铃状I型裁刀狭小平行部分宽度,mm;
d--试验长度部分平均厚度,mm。
拉伸强度试验结果以5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1MPa。
(2)断裂伸长率按式(5-5)计算:
L=(L1-25)/25×100 (5-5);
式中L--试件断裂时的伸长率,%;
L1--试件断裂时的标距,mm;
25--试件的初始标距,mm。
断裂伸长率试验结果以5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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