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本方法适用于在生产厂、储存或交货验收地 点为检查沥靑产品质量而采集各种沥青材料的样品。
1.2进行沥青性质常规检验的取样数量为:黏稠沥青或固体沥青不少于4.0kg;液体沥青不少于1L; 沥青乳液不少于4L。
进行沥青性质非常规检验及沥青混合料性质试验所需的沥青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仪具与材料技术要求
1、TD601C-5液体沥青盛样器:根据沥青的品种选择。液体或黏稠沥青采用广口、密封带盖的金属容器(如锅、桶等);乳化沥青也可使用广口、带盖的聚氯乙烯塑料桶;固体沥青可用塑料袋,但需有外包装,以便携运。
2、TD601Q-500/1000沥青取样器:黄铜制、带塞、塞上有金属长柄提手,形状如图T 0601-1所示。
3方法与步骤
3.1准备工作
检查取样和盛样器是否干净、干燥,盖子是否配合严密。使用过的取样器或金属桶等盛样容器必须洗 净、干燥后才可使用。对供质量仲裁用的沥青试样, 应采用未使用过的新容器存放,且由供需双方人员共 同取样,取样后双方在密封条上签字盖章。
3.2试验步骤
3.2.1从储油罐中取样
无搅拌设备的储罐
液体沥青或经加热已经变成流体的黏稠沥青取样时,应先关闭进油阀和出油阀, 然后取样。
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液面高各为1/3等分处,但距罐底不得低于总液 的1/6)各取1~4L样品。每层取样后,取样器应尽可能倒净。当储罐过深时,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3次取样。对静态存取的沥青,不得仅从罐顶用小桶取样, 二不得仅从罐底阀门流出少量沥青取样。
(3)将取出的3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4kg样品作为试样,样品也可分别进行 检验。
2)有搅拌设备的储罐
将液体沥青或经加热已经变成流体的黏稠沥青充分搅拌后,用取样器从沥青层的中部取规定数量试样。
3.2.2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
1)设有取样阀时,可旋开取样阀,待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取样阀如图 T 0601-2 所示。
2)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1/2时取样。
3)从顶盖处取样时,可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3.2.3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
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时,要按时间间隔均匀地取至少3个规定数量样品,然后将这些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样品作为试样,样品也可分别进行检验。
3.2.4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
沥青储存池中的沥青应待加热熔化后,经管道或沥青泵流至沥青加热锅之后取样。分间隔每锅至少取3个样品,然后将这些样品充分混匀后再取4. Okg作为试样,样品也 可分别进行检验。
3.2.5从沥青运输船中取样
沥青运输船到港后,应分别从每个沥青舱取样,每个舱从不同的部位取3个4kg的样品,混合在一起,将这些样品充分混合后再从中取出4kg,作为一个舱的沥青样品供检验用。在卸油过程中取样时,应根据卸油量,大体均匀地分间隔3次从卸油口或管道途中的 取样口取样,然后混合作为一个样品供检验用。
3.2.6从沥青桶中取样
1)当能确认是同一批生产的产品时,可随机取样。当不能确认是同一批生产的产品 时,应根据桶数按照表T 0601规定或按总桶数的立方根数随机选取沥青桶数。
表T 0601选取沥青样品桶数
沥青桶总数 | 选取桶数 | 沥青桶总数 | 选取桶数 |
2~8 | 2 | 217~343 | 7 |
9~27 | 3 | 344~512 | 8 |
28~64 | 4 | 513~729 | 9 |
65~125 | 5 | 730~1000 | 10 |
126~216 | 6 | 1001~1331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