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测定黏质土、粉质土、砂类土、砂砾石、有机质土和冻土土类的含水率。
2 仪器设备
2.1 烘箱:可采用电热烘箱或温度能保持105〜110℃的其他能源烘箱。
2.2 天平:称量200g,感量0.01g;称量1000g,感量0.lg。
2.3 其他:干燥器、称量盒[为简化计算手续,可将盒质量定期(3〜6个月)调整为恒质量值]等。
3 试验步骤
3.1 取具有代表性试样,细粒土15〜30g,砂类土、有机质土为50g,砂砾石为1〜2kg,放人称量盒内,立即盖好盒盖,称质量。称量时,可在天平一端放上与该称量盒等质量的砝码,移动天平游码,平衡后称量结果减去称量盒质量即为湿土质量。
3.2 揭开盒盖,将试样和盒放人烘箱内,在温度105〜110℃恒温下烘干®。烘干时间对细粒土不得少于8h,对砂类土不得少于6h。对含有机质超过5%的土或含石膏的土,应将温度控制在60〜70℃的恒温下,干燥12〜15h为好。
3.3 将烘干后的试样和盒取出,放人干燥器内冷却(一般只需0.5〜1h即可)®。冷却后盖好盒盖,称质量,准确至0.0lg。
注①:对于大多数土,通常烘干16〜24h就足够。但是,某些土或试样数量过多或试样很潮湿,可能需要烘更长的时间。烘干的时间也与烘箱内试样的总质量、烘箱的尺寸及其通风系统的效率有关。
注②:如铝盒的盖密闭,而且试样在称量前放置时间较短,可以不需要放在干燥器中冷却。
4结果整理
4.1按下式计算含水率:
式中:w——含水率(%),计算至0.1;
M——湿土质量(g);
mB——干土质量(g)0
4.2本试验记录格式如表T0103-1。
表T0103-1含水率试验记录(烘干法)
工程编号试验者------ 试验者------
土样说明计算者------ 计算着-------
试验日期校核者 ----- 校核者-------
盒号 |
|
1 |
2 |
3 |
4 |
盒质量(g) |
(1) |
20 |
20 |
20 |
20 |
盒+湿土质量(g) |
(2) |
38.87 |
40.54 |
40.65 |
40.45 |
盒+干土质量(g) |
(3) |
35.45 |
36.76 |
36.16 |
35.94 |
水分质量(g) |
⑷=⑵-⑶ |
3.42 |
3.78 |
4.49 |
4.51 |
干土质童(g) |
(5)=⑶-(1) |
15.45 |
16.76 |
16.16 |
15.94 |
含水率(%) |
(6)=(4)/(5) |
22.1 |
22.6 |
27.8 |
28.3 |
平均含水率(%) |
(7) |
22.4 |
28.1 |
4.3精密度和允许差。
本试验须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允许平行差值应符合表T 0103-2规
表T 0103-2含水率测定的允许平行差值
含水率(%) |
允许平行差值(%) |
含水率(%) |
允许平行差值(%) |
5以下 |
0.3 |
40以上 |
≤2 |
40以下 |
≤1 |
对层 对层状和网状构造的冻土 |
<3 |
5报告
5.1土的鉴别分类和代号。
5.2土的含水率w值。
条文说明
1 含水率是土的基本物理指标之一,它反映土的状态,它的变化将使土的一系列力学性质随之而异;它又是计算土的干密度、孔隙比、饱和度等项指标的依据,是检测土工构筑物施工质量的重要指标。鉴于目前国内各行业和国家标准将含水量改名为含水率,因此,本标准也改为含水率。含水率试验的烘干法精度高,应用广。
2 烘千法一般采用能控制恒温的电热烘箱。
3 鉴于目前国内外主要土工试验标准多数以105〜110℃为标准,故规定烘干温度为105〜110℃。
试样烘至恒量所需的时间与土类及取土数量有关。本试验规定土量为15〜30g,对砂类土宜烘6〜8h,黏质土宜烘8〜10h。砂类土、砾类土因持水性差,颗粒大小相差悬殊,水分变化大,所以试样应多取一些,本规程规定取50g。对有机质含量超过5%的土,因土质不均勾,采用烘干法时,除注明有机质含量外,亦应取50g。
有机质土在105〜110℃温度下经长时间烘干后,有机质特别是腐殖酸会在烘干过程中逐渐分解而不断损失,使测得的含水率比实际的含水率大,土中有机质含量越高,误差越大。故本规程对有机质含量超过5%的土,应在60〜70℃的恒温下进行烘干。
某些含有石膏的土在烘干时会损失其结晶水,用此方法测定其含水率有影响。每1%的石膏对含水率的影响约为0.2%。如果土中有石膏,则试样应该在不超过80^的溫度下烘干,并可能要烘更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