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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水泥试验标准砂技术要求

时间:2015-10-28来源:泰鼎恒业浏览次数:

标准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的定义、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预拌混凝土、现场拌和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使用的机制砂,水泥砂浆等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684建筑用砂
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
JTGE41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JTG E42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F3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T F5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机制砂 manufactured sand
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在4.75mm以下的岩石颗粒。
注:不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石的颗粒。
3.2石粉 stonepowder
机制砂中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
3.3亚甲蓝值 methylene blue vahie
每千克0〜2. 36mni粒级试样所消耗的亚甲蓝质量,也称MB值。
3.4轻物质 light weight materials
表观密度小于2 000kg/m3的物质。
4分类与规格
4.1分类机制砂可分为I类、II类、III类:
a) 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的混凝土;
b) 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30、小于C60及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
c) I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4.2规格
机制砂的粗细程度按照细度模数分为粗砂、中砂两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a) 粗砂:细度模数3.9〜3.1;
b) 中砂:细度模数3.0〜2.3。
5技术要求 
5.1原材料
5.1.1机制砂宜采用开采的新鲜母岩制作,母岩岩石抗压强度宜满足:
a) I类:不宜小于80MPa;
b) II类:不宜小于60MPa;
c) III类:不宜小于30MPa。
5.1.2机制砂母岩的碱集料反应活性应满足:
a) I类机制砂母岩应不具有碱活性反应性;
b) II类、III类机制砂的母岩若含有碱一桂酸反应活性矿物且具有碱活性反应性,应根据使用要求 进行碱集料反应试验;
c) 不宜使用具有碱一碳酸盐反应活性的岩石制作机制砂。
5.1.3路面和桥面混凝土使用的机制砂,应检验母岩集料磨光值,其值不宜小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 差的泥岩、页岩、板岩等水成岩类母岩生产机制砂。
5.2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
机制砂表观密度应大于2 500kg/m3,松散堆积密度宜大于1 400kg/m3,空隙率宜小于45%。
5.3坚固性
配制水泥混凝土的机制砂坚固性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机制砂坚固性技术要求
指 标 I类 II类 m类
硫酸钠溶液循环浸泡五次后的质量损失率(%) <6.0 <8.0 <10.0
5.4吸水率
机制砂吸水率不应大于2.0%。
5.5颗粒级配
I类机制砂级配范围宜满足表2的要求,II类、III类机制砂级配范围宜满足表3的要求。
表2 I类机制砂级配范围
筛孔尺寸(mm) 0.15 0.3 0.6 1.18 2.36 4.75 9.5
累计筛余(%) 90-100 80〜90 40〜70 15〜50 5〜20 0-10 0
表3 II类、III类机制砂级配范围
筛孔尺寸(mm) 0.15 0.3 0.6 1.18 2.36 4.75 9.5
累计筛余(%) 90 〜100 80〜95 71〜85 35〜70 5〜50 0〜10 0
当机制砂级配在表3范围内时,应结合JTG/T F50、JTG F30的技术要求验证水泥混凝土性能。 
5.6石粉含量
配制水泥混凝土的机制砂石粉含量应满足表4的要求。
表4机制砂石粉含量技术要求
指 标 I类 II类 III类
桥涵结构物 MB值<1.40或合格 <5.0% <7.0% <10.0%
MB值彡1.40或不合格 <1.0% <3,0% <5.0%
路面 MB值<1.40或合格 <3,0% <5.0% <7.0%
MB值>1.40或不合格 <1.0% <3.0% <5.0%
注:表中指标合格与不合格采用JTG E42(T 0349)方法检测。
5.7泥块含量
配制水泥混凝土的机制砂泥块含量应满足表5的要求。
表5机制砂泥块含量技术要求
指 标 I类 II类 III类
泥块含量(%) 0 <0.5 <1.0
5.8压碎指标
机制砂的压碎指标宜满足表6的要求。
表6机制砂压碎指标技术要求
指 标 I类 TI类 in类
压碎指标(%) <20 <25 <30
5.9有害物质
机制砂中有害物质技术指标宜满足表7的要求。
表7机制砂中有害物质指标技术要求
序号 指 标 I类 n类 III类
1 石母含量(按质量计,%) <1-0 <2.0 <2.0
2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1,0 <1.0 <1.0
3 有机质含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4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 ) <0.5 <0.5 <0,5
5 氯离子含量(%) <0-01 <0.02 <0.06
6试验方法
机制砂技术指标试验方法应按照表8的规定执行。
表8机制砂技术指标试验方法
序 号 技术指标 试验方法
1 岩石抗压强度 JTGE41
2 碱集料反应 JGJ52
3 磨光值 JTG E42(T0321)
4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 JTG E42( T 0328 ,T 0331)
5 坚固性 JTG E42 ( T 0340)
6 吸水率 JTG E42(T0330)
7 颗粒级配 JTG E42(T0327)
8 石粉含量 JTG E42(T 0333,T 0349)
9 泥块含量 JTG E42(T0335)
10 压碎指标 JTG E42(T 0350)
11 石母含量 JTG E42(T0337)
12 轻物质含量 JTG E42(T0338)
13 有机质含量 JTG E42(T 0336)
14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JTG E42(T0341)
15 氯离子含量 GB/T 14684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产品通过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批量生产。 7.2型式检验
7.2.1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JT/T 819—2011
7.2.2检验频次
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 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
2) 原料资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
3) 正常生产,每年一次;
4)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5)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
7.2.3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按以下规则判定:
如有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需重新加倍抽样,对该项指标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然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经检验(含复检)后,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型式检验合格。
7.3出厂检验 
7.3.1 检验项目
产品需经生产单位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应满足表9的 要求。
表9机制砂型式检验项目和出厂检验项目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出厂检验
1 石石抗压强度 5.1 ×
2 碱集料反应 5.1 *
3 磨光值 5.1 ×
4 表观密度 5.2 ×
5 松散堆积密度 5.2
6 空隙率 5.2 ×
7 坚固性 5.3
8 吸水率 5.4 ×
9 颗粒级配 5.5
10 石粉含量 5.6
11 泥块含量 5,7
12 压碎指标 5,8 ×
13 云母含量 5.9 ×
14 轻物质含量 5.9 ×
15 有机质含量 5.9 ×
16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5.9 ×
17 氯离子含量 5.9 *
注为检验项目,×为不检验项目,*为根据需要而定的检验项目。
7.3.2抽样方案
按照GB/T 14684的规定抽样。
7.3.3组批规则
检验批量宜根据厂家生产规模而定。日产量10000t以上的,应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类别的1000t为一批;日产量1000t以下的,应以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亦作为一批。
7.3.4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按以下规则判定:
1) 若有任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该项指标进行复 检;若复检样品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2) 经检验(含复检)后,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规定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
8标志、运输和储存 
8.1产品标志
3) 机制砂出厂时,生产厂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包括下列内容•_
4) 产品名称及类别、规格;
5) 生产厂名;
6) 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7) 检验结果、日期及执行标准编号;
8) 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9) 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8.2运输
在机制砂运输过程中应注意:
1) 运输前,对装运的车、船,应在装运前认真清扫杂物;
2) 运输时,应采取措施以防粉尘飞扬,防止运输过程混入杂物;
3) 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
8.3储存
机制砂储存时应注意:
1) 按品种、类别分别堆放,不得混放,防止久存和倒堆以及人为碾压、污染成品;
2) 堆放场地应进行硬化,完善排水系统,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
3) 必要时,机制砂堆放处应有防雨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