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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815—2009 石灰未消化残渣含量测定方法

时间:2017-07-28来源:泰鼎恒业浏览次数:

T0815—2009石灰未消化残渣含量测定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生石灰、生石灰粉和消石灰粉的未消化残渣含量的测定。
2仪器设备
2.1方孔筛:2.36mm、16mm。
2.2生石灰浆渣测定仪(图T0815-1)。
2.3量筒:500mL。
2.4天平:量程不小于1500g,感量0.01g。
2.5搪瓷盘:200mm×300mm。
2.6钢板尺:300mm。
2.7烘箱:量程不小于200T
2.8保温套。


3试验步骤
3.1将4000g试样破碎并全部通过16mm方孔筛,其中通过2.36mm方孔筛的试样量不大于30%,混合均勻,备用。生石灰粉试样混合均匀即可。
3.2称取已制备好的生石灰试样1000g倒入装有2500mL(20℃±5℃)清水的筛筒(筛筒置于外筒内)。盖上盖,静置消化20min,用圆木棒连续搅动2min,再静置消化40min,再搅动2min。提起筛筒用清水冲洗筛筒内残渣,至水流不浑浊(冲洗用清水仍倒入筛筒内,水总体积控制在3000mL)。
3.3将残渣移入搪瓷盘(或蒸发皿)内,在105℃烘箱中烘干至恒量,冷却至室温后用2.36mm方孔筛筛分。称量筛余物%,计算未消化残渣含量。
4计算
未消化残渣含量按式(T0815-1)计算。
X=m1/m×100 (T0815-1)
式中X——未消化残渣含量(%);
m1——2.36mm筛余物质量(g);
m——试样质量(g)。
5结果整理
5.1试验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2取3次独立试样进行平行试验,然后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允许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5%,否则应增加样本量重新试验。
6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石灰来源;
(2)试验方法名称;
(3)单个试验结果;
(4)试验结果平均值。
7记录
本试验的记录格式见表T0815-1。
表T0815-1石灰未消化残渣含量试验记录表
工程名称 试验方法
路段范围 试验者
石灰来源 校核者
试样编号 试验日期
条文说明
本试验方法参照《建筑石灰试验方法物理试验方法》(JC/T478.1—1992)编制,并根据石灰在基层材料中的使用方法确定了平行试验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