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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1558-2008《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时间:2020-03-04来源:泰鼎恒业浏览次数:

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脂泡沫塑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飽热用硬质聚氮酸泡沫塑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和管道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 ISO291,1997)
GB/T6342—1996泡沫塑料和橡胶线性尺寸的测定(idt ISO1923,1981)
GB/T6343-1995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体枳)密度的测定(ncq ISO845:1988)
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EN13501-1,2002.MOD)
GB/T8810—2005硬质泡沫塑料吸水率的测定(ISO2896,2001,MOD)
GB/T8811—2008硬质泡沫塑料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ISO2796,1986,IDT)
GB/T8813—2008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的测定(ISO844,2004,IDT)
GB/T10294—1988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ISO/DIS8302,1986)
GB/T10295—1988絶热材料温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idt ISO/DIS8301,1987)
GB/T15048—1994硬质泡沫照料压缩孀变试脸方法(idt ISO7850,1986)
GB/T20672—2006硬质泡沫照料在规定负荷和温度条件下压缩蠕变的测定(GB/T20672-2006,ISO7616,1986,IDT)
QB/T2411-1998硬质泡沫多料水蒸气透过性能(eqv ISO1663,1981)
ISO11561,1999 热绝缘材料的老化 密封塑料泡沫耐热性长期变化的测定 加速实验室测试法。
3分类
3.1产品分类
产品按用途分为三类.
I类——适用于无承载要求的场合.
II类——适用于有一定承载要求,且有抗高温和抗压缩蠕变要求的场合.本类产品也可用于I类产品的应用领域。
III类——适用于有更高承載要求,且有抗压、抗压缩蠕变要求的场合.本类产品也可用于I类和II类产品的应用领域.
3.2产品分级
产品按燃烧性能根据GB8624-2006的规定分为B、C、D、E、F级.
4要求
4.1板材产品长度和宽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长度和宽度极限偏差                                 单位为毫米

长度或宽度 极限偏差 对角线差
<1 000 ±8 5
1 000 ±10 5
a其他极限偏差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
b是基于板材的长宽面。
 
 
4.2板材产品厚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要求。
单位为毫米

厚度 极限偏差
≤50 ±2
50〜100 ±3
>100 供需双方协定
a其他极限偏差要求,需供需双方协商。
 
4.3板材产品外观表面基本平整,无严重凹凸不平。
4.4产品的物理力学性能符合表3要求。
表3 物理力学性能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
I类 II类 III类
芯密度≥ Kg/m³ 25 30 35
压缩强度或形变10%压缩应力≥ KPa 80 120 180
导热系数
初期导热系数
平均温度10℃、28 d   ≤
平均温度23℃、28 d   ≤
长期热阻180 d        ≥
 
 
W/(m•K)
W/(m•K)
(m²•K)/W
-
0.026
需双方协商
0.022
0.024
供需双方协商
0.022
0.024
供需双方协商
尺寸稳定性 
高温尺寸稳定性70℃,48h长、宽,厚≤
低温尺寸稳定性-30℃、48h 长,宽,厚≤
% 3.0
2.5
2.0
1.5
2.0
1.5
压缩蠕变
80℃、20 kPa、48h 压缩蠕变 ≤
70℃、40kPa、7d 压缩端变   ≤
% -
-
 
5
-
-
5
水蒸气透过系数                 ≤
(23℃/相对湿度梯度0~50%)
Ng/(Pa•m•s) 6.5 6.5 6.S
吸水率           ≤ % 4 4 3
 
 
 
4.5燃烧性能应符合应用领域的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燃烧性能应达到所标明的燃烧性能等级
5试验方法
5.1试样
产品去掉表皮后切取样品,当样品厚度达不到试验规定的试样厚度时,在报告中注明。
5.2状态调节
试验按GB/T2918-198中23/50二级环境条件进行,试样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0%〜60%的条件下进行不少于48b的状态调节。
5.3陈化
要求进行陈化的试验,产品应陈化28d,48h的状态调节期可包含在28d的陈化期中
5.4尺寸偏差
5.4.1按GB/T6342-1996的规定用最小分度值1mm的卷尺测量长度、宽度。长度、宽度各测三点。
5.4.2按GBT6342-1996中的规定用最小分值1m的巻尺测长宽画上的对角线,角线之差。
5.4.3按6342-1996中的规定用最小分度值0.05mm卡尺测量厚度,在距边缘30mm处开始测量,测量点不少于点,各测量点之间间距应均匀。
5.5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5.6芯密度
按GB/T6343-1995的规定进行。试样尺寸(100±1)mm×(100±1)mm×(50±1)mm,试样数量5个。
当材料表带有面层、复合层或涂层时,应去除材料的面层、复合层或涂层后测其芯密度。
5.7压缩强度或10%形变时的压缩应力
按GB/T8813-1988的规定进行、试样尺寸(100±1)mm×(100±1)mm×(50±1)mm,试样数量5个,试验速度为5mm/min施加负荷的方向应平行于产品厚度(泡沫起发)的方向。
测量极限屈服力成10%形变时的压缩应力,哪一种情况先出现,结果取哪一种情况的应力。
产品厚度小于10mm的样品不检验本项。
5.8导热系数
5.8.1初期导热系数
按GB/T10294-1988或GB/T19295-1988的规定进行。产品在大气中陈化应大于28d。测试平均温度为23℃或10℃,冷热板温差(23±2)℃。
5.8.2长期热阻
按ISO11561:1999的规定进行。样品在室温下陈化应大于180d。冷热板温差为(23±5)℃。
5.9尺寸稳定性
按GB/T8811-1988的规定进行。试样尺寸(100±1)mm×(100±1)mm×(25±0.5)mm,每试验条件的试样数量3个。
5.9.1高温尺寸稳定性
试验条件为温度(70±2)℃、时间48h。
5.9.2低温尺寸稳定性
试验条件为温度-(30±2)℃、时间48h。
5.10压缩蠕变
样品尺寸为(50±1)mm×(50±1)mm×(50±1)mm,试样数量3个。
 
5.10.1 80℃、20kPa、48h压缩蠕变
80℃、20kPa、48h压缩蠕变试验按GB/T15048-1994和GB/T20672-2006进行。在标准环境状态下使试样受20kPa压力48h后,测定厚度H1。然后将试验装置连同试样放入烘箱,在80℃和相同压力下保持48h,再测定厚度H2,按式(1)计算压缩蠕变D1。
D1=(H1-H2)/H1
5.10.2 70℃、40kPa、7d压缩蠕变
70℃、40kPa、7d压缩蠕变试验按GB/T15048-1994和GB/T20672-2006进行。在标准环境状态下使试样受40kPa压力48h后,测定厚度H3。然后将试验装置连同试样放入烘箱,在70℃和相同压力下保持7d,再测定厚度H4,按式(2)计算压缩蠕变D2。
D2=(H3-H4)/H3
5.11水蒸气透过系数
试验按QB/T2411-1998中的规定进行。试样厚度为(25±0.5)mm,试样数量5个,在(23±1)℃和0~(50±5)%相对湿度梯度下测定。
5.12吸水率
试验按GB/T8810-2005中的规定进行。试样尺寸(150±2)mm×(150±2)mm×(25±1)mm,试样数量3个,水温(23±2)C,浸泡时间96h。
5.13燃烧性能
按GB8624-2006的规定及相关法规和规范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尺寸极限偏差、外观、芯密度、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和吸水率
6.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第4章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的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原料、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组批和抽样
6.2.1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数量不超过1000m3为一批。
6.2.2抽样
尺寸极限偏差及外观从每批中随机抽取10块产品作为样品进行检验,物理力学性能从10块样品中抽取其中1块进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当试样数量不足以满足检验要求时,从其余样品中随机抽取。
6.3判定规则
6.3.110块样品尺寸极限偏差及外观全部合格时,该批为合格,其中一块任意一项不合格时,整批剔除不合格品后重新抽样,仍不合格则该批为不合格。
6.3.2物理力学性能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应重新从原批中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该批合格,否则该批为不合格.
7标志、运输、贮存
7. 1产品应有标志和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类型、级别、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生产厂地址、检验员章和标准号等。
7.2产品在运输中严禁烟火,避免长期受压和机械损伤。
7.3产品不得与化学品接触,贮存环境应清洁、通风、干燥,不得接近火源、热源。